昨天上午,制定太原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举行。围绕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和装修服务收费标准,各界人士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物价部门将根据此次听证会情况,对各项收费标准进行完善,在履行各项法定程序后出台实施,以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让物业行业健康发展,让百姓享受良好的物业服务。
1 额外听证
近年来,我市已经召开过多次价格听证会,大家对此不再陌生。不过,此次听证会与以往不同。因为,物业服务并不在听证目录之中,制定收费标准原本并不需要召开听证会。“主要是考虑到物业服务收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很高,所以决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物业收费问题多,矛盾大。”市物价局调研员张耀民表示,群众对物业收费的反映很多,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记者了解到,因为物业公司乱收费等原因,住宅小区业主投诉成为物价投诉热点,占到全部投诉的八成左右。另一方面,2005年制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到现在显得有些偏低,不少物业公司入不敷出,叫苦不迭。针对群众呼声和实际需要,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进行了长时间调研,并多次举行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新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
虽然是一次额外举行的价格听证会,但物价部门严格履行了举行听证会的各项程序。“社会调查、成本监审、媒体(网络)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等法定程序都已经按规定进行。”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