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物权法》:楼道是公共设施,不属于任何业主私人所有,只要影响他人生活,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楼道又不是你家的,你没资格占用!”“我在自家门口有权放东西,要怪就怪自己走路不长眼睛!”11月4日傍晚,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前,两名男子的争吵让不少路人驻足。记者询问得知,两人是邻居,因为一方在楼道堆放杂物导致另一方摔伤骨折,双方因医疗费引发纠纷。
连日来,记者在晋中城区多个小区走访后发现,时下占用楼道现象十分常见,尤其是那些建了十多年的老楼。堡子街地税小区1号楼,记者看到每层楼的楼道里都搁有杂物,电动车、自行车、鞋架、瓶罐,参差不齐零乱堆放的东西使本就不宽的楼道更显逼仄。一些管理较为严格的新小区,占用楼道现象也未能避免。书林世家3期7号楼二单元,4层业主直接把腌咸菜的两个坛子搬到楼道里,楼道里充溢着难闻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