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太原即将出台《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办法》,拟定露天停车位的租赁费每月不得超过200元,下限的收费标准为零。
据了解,太原市政府去年11月3日公布了《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道路外(含便道设有围杆收费设施)、院内的停车场(位),不论计时、计次,均须执行前半小时免费、半小时后低于同类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的规定。而即将出台《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车位租赁费的收取标准,无论是地上车位还是地下车库内车位,停车费均分为租赁费和停车服务费两部分。业主如果购买了车位,只需交相应的服务费即可;如果租赁车位,则按照相应的规定,缴纳租赁费和服务费。该《办法》初步拟定,露天停车位的租赁费最高上限为每月200元,下限的收费标准为零。
统筹:李瑞萍 责任编辑:鲍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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