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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底线 太原廉租房公租房将"并轨运行"

2014-05-09 00:00:00 来源:太原晚报 点击 评论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地6月底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太原市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情况如何?二者究竟有何区别?为什么需要并轨?近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两房”建设正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起,国家提出公租房的概念后,太原市公租房建设就全面开始,当年就落实1216套,太钢、西华苑是首批公租房的建设区域。廉租房建设同步进行,当年签订回购合同4000余套,白杨树、太重、涤纶厂三地200套廉租房竣工,具备入住条件。


  


        2011年,太原市出台《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开工建设的住房项目都要配建公租房。具体配建标准为: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的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按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或廉租房;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应,但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或廉租房;普通商品房项目,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或廉租房。不宜配建公租房或廉租房的项目,项目单位按应配建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资金,用于公租房或廉租房建设。当年,全太原市廉租房开工1343套,公共租赁房开工4542套。2012年,廉租住房开工1136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工4287套。2013年,廉租住房计划新建开工1570套,公共租赁住房计划新建开工7630套,数据显示,太原市公租房建设比例扩大,大大增加了新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及外地来并人员获得租赁性住房的机会。同时,廉租房的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工作仍齐头并进,住房的“底线民生”继续得到保障。


  


        并轨即将落实


  


        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两者究竟有何差别?山西省房协相关人士称,公租房、廉租房,看起来只是一字之差,实际上却区别很大。廉租房主要针对具有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主要是针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针对不同人群设立申请条件,看似细分需求、定向保障,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了“自找麻烦”。


  


        对此,山西省住建厅工作人员介绍称,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各地将廉租房建设计划统一并入公租房年度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也将后纳入公租房进行管理。“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同时,实行统一轮候规则,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随着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政府可以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统筹:田斌 责任编辑:鲍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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