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报道了“太原发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新标准”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收费价格变动、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较为关心;而物业公司更多地咨询新旧标准衔接和价格变动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问题。
对于大家关心和存在疑惑的地方,5月20日当天,太原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本报给予了解答。其中,物价部门明确表示,新政实施不会引发物业服务涨价潮,相反物业服务费超过1.6元/㎡·月的小区还必须降价。其次,目前规定的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共6项,每项均设5级。物业公司每一项服务的级别可能不尽相同,最终定价为“菜单式”组合。即可能其中三项为5级服务,两项为2级服务,一项为3级服务,这样物业费的总价为相应分项价格的总和。物业费实行最高限价,在限价范围内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业主:担心新政执行力
在20日收到的咨询中,业主更关心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能否落实、新政是否会引发涨价等问题。
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一大型商品房小区的梁先生向记者介绍,他所居住的小区每月的物业收费标准达2.5元/㎡·月,而周围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也几乎都超过了目前太原市的定价标准。对于新政的出台,梁先生表示:“我们挺欢迎的,但是比较担心执行力和条款是否足够明确,会不会变成一纸空文。”
太原市民王先生也对新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担心的就是涨价,毕竟现在就是矛盾比较突出的状态,以后怎么样,大家都不知道。希望价格不要涨,监管能够跟上。”
此外,一些市民还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是否质价相符比较担心。住在河西的张先生说:“看样子,新的价格标准并不高,这样我反而会担心新政的实施会有阻力。现在太原的业主都是弱势群体,很少能炒了物业公司。而且现在有的物业公司虽然价格高,但是服务还不错,万一因为新政导致价格下降,使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也下降怎么办,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而也有一部分市民对维修基金等方面表示关注,居住在建设路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不知道新政是不是能细化对维修基金的管理?是否可以遏制最近有抬头趋势的‘楼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