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太原市房管局传来消息,太原市房管局即日起安排对太原市物业管理服务企业2013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凡在2013年11月30日以前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含在太原市已备案的市外物业企业),均须参加资质动态考核,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向该局上报动态考核材料。
太原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物业企业要将全年完成各项工作情况,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与经营业绩进行认真总结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完成《太原市物业服务企业动态考核表》(一式二份)的填写,附2013年新增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以及相关工作信息一同提交到太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另外,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能够达到三、四、五星级要求的,即可向太原市房管局提出星级申报申请。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符合三级资质要求的企业,应提出三级资质申报申请,填写《物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附上《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资料。而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的企业,同时需要提供变更申请、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法人任命文件或股东决议等相关资料。
统筹:田斌 责任编辑:鲍宇婧
优居网微信账号:woaiyouju
优居网新浪微博账号:优居太原
优居网看房团报名qq群号:238540238
新闻热线:0351-7638234 400-699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