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比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缴存了不少公积金,调动到B城市后,如国想在B城市买房,原来在A城市缴存的公积金就无法使用。这造成了大量的公积金闲置,白白浪费了缴存人的钱。今后,这样的困扰可以消除了。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此外,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有业内人士指出,相比贷款条件、调整缴存期限等政策,“异地互贷”落实仍有难度,因此,此次住建部下发的通知将再次加速“异地互贷”的推进。也为今后各地出台异地贷款细则给出了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