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产价格的持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因此租赁纠纷的发生率也大大上升。网友“辞去东来”便是其中一位当事人。
以下是关于“辞去东来”的租赁纠纷:
2010年,“辞去东来与一外地打工的男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对方仍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并按原合同约定向“辞去东来”支付租金及水电费。
2013年冬季,随着附近一大型楼盘动工,“辞去东来”断定在楼盘的带动下,周边的房价、房租价会出现上涨契机。面对此商机,他向这位租客提出涨租金的要求。
但对租金的问题双方协商不一致,“辞去东来”便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腾出空租赁的房屋,并结清房租以及水电费。
针对此纠纷,业内人士认为,网友“辞去东来”的做法并无不妥。双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未能签订新的书面合同,依法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且他以书面通知租客解除租赁合同,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了租客,因此两人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租客应当腾空房屋返还房东。如果,这位租客没有在期限内将房屋返还给“辞去东来”,除了要将该房屋腾空返还外,此租户还要支付逾期占用该房屋的租金损失。
统筹:田斌 责任编辑:张雪燕
太原房地产信息网站优居网微信账号:woaiyouju
太原房地产信息网站优居网新浪微博账号:优居太原
太原房地产信息网站优居网看房团报名qq群号:238540238
新闻热线:0351-7638234 400-6990-777转0
投诉电话:400-6990-777转0